规章制度
网络信息中心信息发布管理规范
更新日期:2016年12月15日 12:44

一、 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信息中心宣传工作,构建通畅、完善的信息发布机制,规范中心各类信息报送、发布流程,特制订本制度。  
二、 报送内容
       网络信息中心信息发布涉及的需报送内容分为以下三类:
(一) 新闻类:各部门的重要外事活动及比赛获奖情况。
(二) 专题类:不同时期的热点服务;各部门计划推广的服务。
(三) 公告类:与用户相关的重要运维信息;集体、个人获奖及表彰信息;学术活动信息等。
三、发布渠道
       为充分发挥网络优势,结合实际需要,根据信息内容及其重要性,网络信息中心信息发布目前涉及的相关发布平台为:“NICMAN管理平台”,“中心主页”,“学校主页”,“中心微博”及“中心微信”,共五种渠道。
四、信息发布流程
(一) 网络信息中心各部门应高度重视信息发布工作,各部门应专设信息员,由其负责所在部门信息发布内容的组织和报送。
(二) 信息报送实行逐级审核制度。拟发布信息由各部门信息员提请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 保证信息发布内容的准确性、时效性。信息员将审核通过的“拟发布稿”提交中心宣传干事审核。宣传干事对拟发布信息予以定稿,并按需要提请中心领导审核后,选择对应的发布渠道及时发布信息,并对信息进行留档备案。
五、信息报送要求
       网络信息中心信息报送工作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 计划性:各部门每学期需至少有一项专题类信息发布。
(二) 时效性:对于中心重大外事活动或比赛获奖事件,活动组织的相关部门或人员须做到第一时间组织材料,撰写相关新闻稿,最迟不晚于24小时报送。
(三) 可读性: 信息反映的事件应保持主题鲜明,注重文字表达。在保持信息言简意赅的同时,注重提高文字的可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