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网络信息中心合同管理制度
更新日期:2016年12月30日 11:09

一、 总则
(一)为规范中心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风险,维护中心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以上海交通大学网络信息中心为主体,与其它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它组织之间建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所订立的书面协议。
(三)合同管理遵循防范风险和责任权利相统一的原则。
(四)合同管理实行统一指导、管理、各负其责的制度。
 

二、 合同申请与审批
(一)合同拟订前,合同具体承办部门应从维护中心权益出发,对合同当事人的资质和履行能力进行调查,在对合作事项的可行性、合法性进行必要论证后,开展合同文本起草工作。
(二)合同申请人需网上填写合同申请,并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上传电子档合同附件。合同流程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核、中心领导审核。中心领导审核后,合同申请人带好纸质合同,并在纸质合同封面上注明合同管理系统里的合同编号,至中心领导处签字。
(三)纸质合同与电子合同须一致,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合同申请人负责。
(四)合同盖章按学校规定到学校相关部门盖章
 

三、 合同付款申请和审批
(一)合同付款申请人需网上填写付款申请,并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合同付款流程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核、中心领导审核、财务处理,方算完成网上付款审批业务。
(二)合同付款申请人带好相关合同原件和发票至中心财务办理付款业务。需办理合同暂付款业务的,按《上海交通大学暂付款管理办法》规定的流程执行。
 

四、 合同分类和归档
(一)本办法所指的“合同”主要包括软件及系统开发合同、设备软件购买合同、施工工程合同、托管服务合同、维保服务合同、其他合作协议等。各类合同依据性质、内容分别由中心各部门负责管理。
(二)为规范合同格式,对常用的合同各部门分类制定合同示范文本,并报综合办公室备案。
(三)合同履行完毕后由综合办公室妥善保管所有合同材料原件并建档备查。
 

五、 附则
(一)为进一步明晰工作关系和流程,《网络信息中心合同审批工作流程图》(附1)附后。
(二)本制度由中心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网络信息中心合同审批工作流程图  

一.认真阅读《网络信息中心合同管理办法》等文件。
二.合同负责人对合同事项进行可行性分析、论证,并就合同主要内容向部门负责人和中心领导作详细汇报。
三.登录“我的数字交大”合同管理,发起“合同申请”流程,按要求填写内容并上传电子版合同。
四.合同流程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和中心领导审核。
五.领导审核后,合同申请人带好纸质合同,需将合同编号写在纸质合同上,至中心领导处签字盖章。
六.需盖校章的合同,请按照合同管理办法第三点提供相关资料后,再至学校相关部门盖章。
七.将加盖校章的合同文本送至中心综合办公室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