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的V卡有效期,为学籍有效期。学籍到期并且离校系统手续办理完毕后,V卡停用。
教职工的V卡有效期,为合同有效期。退休教职工可继续使用V卡;离职的教职工,在合同到期并且人资处离职手续办妥后,V卡停用。
其他符合规定的人员的V卡有效期,为校园卡申请时单位填报的有期限,到期后若需要继续使用,请由所在单位继续为您发起校园卡延期。
(注:校园卡申请、延期流程位置:交我办--网络服务--校园卡申请、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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